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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要求
(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使用)
 
一、资格审查
 
(一)条件审查
 
1、报名条件
(1)邯郸校区(文科、理科、工科)
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且有相关工作成果。
(2)枫林校区(医科)
临床型申请人须已获学士学位满三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第一阶段培训,
临床经历三年以上,职称为住院医师。
科研型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有相关工作成果。
(3)对于在校内与学历研究生同堂旁听的申请人,其资格审查包括条件审查和资格考试(参见(二)、资格考试)。我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录取;对于经研究生院申报并获批准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其资格审查为条件审查(即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需参加资格考试,但今后要申请学位必须参加题库考试。
 
2、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地点
申请与校内学历研究生同堂旁听的申请人,每年三月份在拟申请专业所属相关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报名手续;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若要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必须在课程班开班前向所属院系申请,经院系同意后由院系集中办理。
(2)报名材料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本科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人事部门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发表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证件经验审后退还申请人)。
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需出具所在单位提供的本人已经完成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划化培训的证明。
 
(3)报名费用
申请人在3月底前到相关院系领取缴费单,并向校财务处交纳报名费100元,缴费凭证(收据)请粘贴于《资格审查表》相应栏内。
 
(二)资格考试
1、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拟在校内与学历研究生同堂旁听的申请人。
2、  考试时间
每年5月份第二个双休日的星期六上午8:30—11:30,研究生院组织外语笔试;专业知识面试时间由相关院系在该双休日内自定。
3、  考试费用
考生在4月底前到相关院系领取缴费单,并向校财务处交纳资格考试费100元。院系在4月底前凭资格考试费交费凭证(收据)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二、学位申请
1、申请时间、受理部门
每学期的四月份或十月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属院系提出学位申请。
2、  申请学位要求
申请人申请学位有效期为:自通过资格审查起四年内通过所有的考试(包括全国“两证”考试),并在其后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在学期间达到规定的发表文章要求。
1)申请人须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须通过题库考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还需要提供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加盖红章硕士培养期间参加临床能力考核情况表及两份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在职医师,需由两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两位推荐人中必须有一位是我校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信要对申请人的临床工作能力、论文工作是否结合临床实践、是否符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等方面进行介绍。
 
(2)申请人须持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合格证书(无学科综合全国统考的专业须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学科综合考试);
(3)申请人须在《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规定的相应一级学科范围内至少发表论文一篇,并且在国内公开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两篇。2001年及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学位申请人,其发表论文要求作者排名第一(临床医学等专业硕士学位除外,具体内容参见《核心期刊目录》说明)。
(4)申请人须提交已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
 
3、学位申请审核
符合上述申请学位要求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院系提交有关学位申请材料(参见《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同等学力人员)》),院系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集中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学位办根据复审情况将结果通知院系(参考《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同等学力人员)》)。院系只能对通过复审的学位申请人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
 
三、学位材料归档
相关院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将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材料整理收齐、并装订(或委托档案馆装订)后归入档案馆(参考《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同等学力人员)》)。
 
 
 
                                               研究生院
                                              2003年3月